關于集中清理2013-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科學研究項目(人文社科類)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老師: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廳高校科研項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據《浙江省教育廳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辦高教【2019】46號)文件的要求,現將集中清理浙江省高校科學研究項目結題手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範圍
2013-2016年度省教育廳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學研究項目(含重点項目和一般項目)。
二、結題要求
項目負責人需登录省“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填寫(或上傳)結題報告,經學院科研科審核通過後,方可报送纸质结题材料。申请结题的科研項目各类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
1.論文成果
項目負責人须提供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并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论文作者單位须与項目承担單位一致,论文须标注項目名称或項目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論文複印件須提供期刊的封面目錄、正文和封底,經與原件核對一致後加蓋學院科研管理部門公章,國內學術期刊須有國際標准刊號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CN;發表在國外學術期刊上的論文須提供被SCI、EI、ISTP、SSCl等相關檢索部門收錄的證明。
2.軟件系統
項目負責人须提供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如果項目成果是軟件系統或光盘,還須同時提供軟件測試報告或軟件使用證明。
3.研究報告
項目負責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報告並附上與研究內容相关的部门或單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項目負責人须提供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教材等出版物1份,並標注項目名称或項目立项号。
5.專利
項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投权的,項目負責人须提供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专利证书;項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申請的,項目負責人须提供作为第一申请人的專利投權機構正式受理證明。
三、報送材料
申请结题的科研項目負責人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結題报告》1份和項目成果材料1套,其電子版上傳至學校科研管理系統(http://kyfw.zju.edu.cn)。所有紙質結題材料送至行政服務辦事大廳納米樓111室14號窗口。
四、工作要求:
1.2013-2016年度課題必須在2020年5月底前按要求結題,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結題的,逾期不再接受結題申請。本次集中清理截止日期爲6月15日。
2.項目的结题情况将作为各学院申报教育厅高校科研項目名额分配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督促老师做好項目的结题工作,确保項目按期保质保量通过结题。
社科院聯系人:朱蓮英
聯系電話:88981602
Email:zhuly@zju.edu.cn
社會科學研究院
2019年5月16日